哪些情况不能视同缴费年限?
1、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者中“原合同制职工”应自参加工作时间至1986.10之间作为其视同缴费年限;
2、职工养老保险的“原固定工”应自参加工作时间至上世纪90年代当地开始实行缴费参保期间作为其视同缴费年限;
3、事业单位人员应自参加工作时间至2014.10之间作为当事人的视同缴费年限。
保险缴费年限越长越好么?
保险缴费年限不是越长越好,需要结合险种进行判断。例如:年金保险、分红险的缴费年限越短越好,如果消费者的经济能力较好,可以选择趸交,早完成缴费可以早获得分红。
而且,金钱的购买能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下降,尽早获得分红,有利于消费者购买更多的商品。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年金保险、分红保险等保险产品时,选择的缴费年限很长,则获得分红时金钱的购买力已经下降。